为进一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,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加大抽检覆盖面、查处不法行为、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等工作,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燃气器具质量安全监管工作。





组织各县(区)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城乡接合部、农贸市场、超市、电器店等场所,对商(家)用燃气灶、燃气连接用软管、瓶装液化气调压器、可燃气体探测器、燃气紧急切断阀、燃气热水器、液化石油气等产(商)品进行全面摸排,全面掌握经营主体和产(商)品基本情况,建立详细档案,做到监管底数清、情况明。
二强化监督抽检
按“市县分工,统筹全覆盖”的要求,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向市政府申请专项抽检经费,对全市16个县(区)销售的燃气器具按比例展开监督抽检,计划抽检燃气器具131批次,现已进入抽检阶段。各县(区)市场监管部门参照市局做法,在市局抽检的基础上,自行组织燃气器具监督抽检,市县两级统筹实现“全覆盖”抽检目标,全面掌握我市流通领域燃气器具质量状况。
三强化宣传引导
采取线上、线下同步宣传的方式,向消费者普及燃气器具安全使用知识,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。督促燃气器具销售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,认真执行进货查验、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和进销货台账制度。通过督导检查和宣传教育,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,增强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。
四强化督导推进
结合调研,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许春桥下沉一线,督促各县(区)市场监管局开展整治工作,指导各单位制定整治方案,明确工作目标、责任人和时间节点,实行“周月”整治工作进度报告制度,逐周逐月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。同时,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。对于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,及时进行总结分析,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落实。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,确保了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。
五强化打击力度
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近千人次,严格检查销售的燃气器具是否获得3C认证证书,是否加贴3C认证标志,是否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,产品标识是否齐全,共检查燃气器具销售单位586家次。对于存在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、无3C认证等违法行为的34家销售单位进行立案查处,绝不姑息迁就。




下一步,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燃气器具市场的监管执法,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维护我市燃气器具市场平稳有序。